厦门要债公司分析公司分立后之前债务由谁负责
2022/11/1 8:46:35 点击:
厦门要债公司分析公司分立后之前债务由谁负责?
一、公司分立后之前债务由谁负责
1、债权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自己的债权,要求履行偿还债务。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分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否要承担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债务。
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申请破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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