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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假离婚逃债债主怎么要账

2016/8/31 16:56:58      点击:
   陈先生:2011年冬天,我借了20000元给朋友刘某做生意,结果他亏了本。我多次找他要钱,他总拖着不还。最近,他见我逼得紧,干脆与妻子假离婚,将所有财产给了妻子,并约定该笔债务由刘某个人承担。此后,他“理直气壮”地对我说:“要钱分文没有,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发现现在刘某名下的全部财产也值不了2000元。我担心钱要不回来了,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为躲债,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人,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说,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刘某与妻子离婚是为逃债,法律一定会维护陈先生的合法利益。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刘某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实际上,刘某及其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无效的,仍然应以共同财产清偿欠下的债务。在此,法官提醒陈先生,若刘某仍拒不以共同财产偿还欠款,陈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