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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要债公司告诉你什么样的欠条是无效的

2016/4/18 14:18:51      点击:
      双方之间有了债务往来之后,往往会写一个欠条,把所欠款项的数额,日期,归还时间,以及借债人的姓名等,全都清楚明白地写在上面。当有了这个欠条之后,双方以后就可以根据这个欠条进行债务处理。如果有法律纠纷,也可以把这个欠条当成法律上的依据。

      正常情况下,只要欠条有借钱人签的名字,并且写了基本的内容,如贷款数额,归还时间等,地么这个时候,应该说欠条就是有效的。不过有的时候,就算是欠条具备了这些方面条件,可能也无法有法律效力。

      这是怎么回事呢?什么情况下,人们所签下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呢?


非常正常状态下签的欠条,是无效的
      借款行为,是双方正常的债务往来,是双方在正常情况下,自觉自愿进行的经济往来。因此,欠条的签署,也应该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只有这样,签署欠条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是在被迫、被骗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其他非正常情况下签署的欠条,如醉酒或者是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写的。那么此时,这个欠条就是无效的,就不具有法律意义。
      当然,人们为了证明欠条是在非正常状态签署,可能还要进行举证,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来。只有这样,得到法律机构的确认后,才可以解除双方的债务关系。
      其实并非只是欠条如此,在双方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上述问题,证明了是在非法状态下签署的合同,那么合同也是不成立的。


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欠条,也无效
      签订欠条的双方,应该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们,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话才有效。
      如果有一方是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这个时候,他所签订的欠条,就是无效的,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那么哪些人们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呢?未成年的儿童,在没得到监护人的陪同下签订欠条,这个时候,这个欠条就是不成立的。
      另外,如果有精神疾患的人们,缺乏正常人的心理意识,这个时候如果他们所签订的欠条,也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