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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追债公司哪家好?有保证人如何写借款合同?

2022/3/21 9:14:27      点击:
 1,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兼并写,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并没有规则固定的格式,借款合同普通应当写明,合同的性质(如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姓名住址,借款的金额,商定的利息(留意不能超越国度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借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时间.然后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
 
  假如有担保内容的,能够单独签署担保合同也能够写在借款合同中,主要是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担保的方式,(抵押或者担保人等等),担保义务的承当(普通义务和连带义务)等等!
 
  2,借条其实也是合同的一种,假设对方愿意的话,你们能够在原来的根底上修正一些条款,如把原来的本金加利息算作新的借款本金,然后重新商定还款的期限即可!合同自身有相当的自在性,只需不违背法律,当事人都能够协商来肯定!
 
  3,我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则,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白的,依照连带义务保证承当保证义务。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当连带义务的,为连带义务保证。
 
  连带义务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则的债务实行期届满没有实行债务的,债权人能够请求债务人实行债务,也能够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当保证义务。
 
  担保的期限,第二十六条 连带义务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商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请求保证人承当保证义务。
 
  在合同商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则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当保证义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
 
  这种写法希望能惹起大家注重.